最近常聽說有女性朋友在公車上遭到性騷擾,勇敢抵抗並大聲呼救,車上的人卻冷眼旁觀,沒人願意上前制伏性騷擾者。
先別急著對這社會感到失望 ... 讓我告訴妳為什麼 ...
1964年3月,在紐約的克尤公園發生了一起震驚全美的謀殺案。
一位年輕的酒吧女經理,在凌晨3點回家的途中,被一不相識的男性殺人狂殺死。
這名男子作案時間長達半個小時,當時,住在公園附近公寓裡的住戶中,有38人看到或聽到女經理被刺的情形和反覆的呼救聲,但無人伸出援手,也沒有人及時打電話報警。
直至最後才有一名鄰居打電話給警察,警察在兩分鐘內抵達,但該名女子已氣絕身亡,歹徒也早已駕車逃逸。
事後,美國大小媒體同聲譴責紐約人的異化與冷漠。
1968年美國紐約兩名心理學家, John Darley及Bibb Latane經過一系列研究,對這種冷漠的現象有了詮釋,他們稱它為 " 旁觀者效應 " ( bystander effect )。
旁觀者效應簡單的說就是: 人對於緊急事態的反應,在只有自己時,與在場有其他人時,有很大的不同。
當有其它他人在場時,個體 會抑制 利他 ( 協助他人 ) 的行為。
有研究證明,當有他人需要幫助時,如果受試者認為自己是唯一的旁觀者,有百分之八十五的人會立刻前去幫助對方。
若受試者認為除了自己之外,還有另一個人也知情,則前去救援的比率就降至百分之六十二。
最令人驚訝的是當受試者認為還有其它四名受試者也聽到時,會伸出援手的比率更降至百分之三十一。
他們認為之所以會有旁觀者效應出現,主要是當旁觀者出現時,會導致 利他責任分散(diffusion of responsibility)的效果。
即個體不清楚到底誰應該採取行動 …
幫助人的責任被擴散到每個旁觀者身上,這樣每一個人都減少了幫助的責任,容易造成等待別人去幫助或互相推諉的情況。
此外也有人解釋為:
在任何緊急事態中,為了作出反應,就必須把自己正在做的事情停下來,去從事某種不尋常的、沒有預料到的、超出常規的行為。
在單個人時,他可以毫不猶豫地採取行動,但由於其他人的在場,他會比較冷靜,觀察一下其他人的反應,以免舉止失措而受到嘲笑。
其實在台灣發生旁觀者效應的事件也不少,最著名的就是 八掌溪 事件了,圍觀的群眾上百名,案發時間也相當長,但最後國人眼睜睜在 live直播下,看到受困的四個人被滅頂。
另一個有名的例子是民國 91年 台北縣板穚市 發生的姦殺案。
一位年僅 12 歲的未成年少女,被樓下的鄰居誘騙至屋內強行性侵害且勒殺而死。
當時有多位鄰居表示在案發當天下午 2 點多,有聽到多次女性大聲哭喊的救命聲,甚者還有人看到該少女在 4 樓的陽台呼救,但在沒有人伸出援手或報警下,最後未成年少女被鄰居姦殺。
我第一次親歷旁觀者效應是在我專科一年級的時候,(雖然當時我並不知道這個名詞 ... )
有一次我騎機車在路上,碰巧前面有機車發生擦撞。
有一老年人連車帶人跌倒在地,他倒在地上,手轉緊油門手把,車子不斷空轉,引擎聲逐漸震耳欲聾.. 當時包括我在內,共四人踩煞車閃避,並停在旁邊看, 恐怖的引擎聲愈來愈大,但我腦袋呈現一片空白。
直到又來一輛機車,兩個18、9歲的少年看到,操著台語大斥:
「恁是看假的哦?」
然後後座那人便趕緊下車,將老人的手移開油門轉把,並將車牽起來。
那個景象對我的衝擊很大,當時我感到沮喪且反思不解,為什麼沒能立刻反應下車幫忙 ...
但從此之後,只要在路上看到有人跌倒在地,我總是第一個停下車將人扶起,或許是因為有經驗了。
而我還發現,每當我停車下來幫忙時,便會逐漸聚來更多旁觀者的協助。
所以我的結論是,了解了旁觀效應後,我們便可以逆向操作以獲得他人的救援。
也就是說當你在呼救時,千萬別只是大聲嚷嚷,妳應該趕緊找到週圍最具正義感的對象。
(17-25 歲的年輕男子最佳,因為血氣方剛,所以不會顧慮太多,往往有求必應 ) 。
直接看著他請求他幫忙,這樣所有救援的責任便會落在他一人身上了,(因為大家都會看他是否行動) 只要他一行動,便會刺激其它人一同協助。
這樣你受到救援的機率就高的多 …
後記
也許是這樣,早前新聞報導有屋村管理員,堅守公司的原則規條,不下水拯救一跌倒淺水噴池中的老婆婆,周圍圍觀者也只是你眼望我眼;那條無辜的生命就平白的斷送了!
是否真是這個效應的作崇?
或是現今人情太淡薄了?
以我自己而言,我是很八卦的,也是說只要不立即威脅到我生命安全下;我可幫到的 … 我會義不容辭!
我曾經在巴士上喝停一個想非禮睡着少女的男子 ...
又曾在港鐵上,叫過一個比我高大很多的黑人,拾回他的垃圾才出火車 ...
經常搭巴士,見到放腳連鞋在椅子上的,又忍不住出聲 ...
兒子常勸我,怕我被人打,因他又不在我身邊,所以他也很擔心我的不自量力,幸好還未試過被人揼;除了我阿媽 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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